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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3期(总250期)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黄南藏族自治州资产交易平台顺利搭建完成

2024-07-01 17:37:50.0 来源: 点击数:94

发挥监测与预警职责共建地方产权交易平台努力构建全口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黄南藏族自治州资产交易平台顺利搭建完成

(与黄南州国资委共商建立黄南州资产交易平台)

    2024年5月15日,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青交市场”)在省国资委的安排部署下,指派市场部、合作部、政策研究部人员一行,前往黄南藏族自治州国资委(以下简称“黄南州国资委”)运用国务院国资委特许青交市场的“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与预警”系统,详细介绍了监测预警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向黄南州国资委提供了产权交易监测报告,圆满完成了黄南州国有资产交易的监测与预警。同时,并与黄南州国资委、黄南州财政局、同仁市财政局共同完成了黄南州资产交易平台的搭建工作,黄南州相关企业与青交市场进行了对接,为下一步开展政策法规宣贯、业务知识普及夯实了平台基础。至此,黄南州全口径国有资产交易全部实现进场。

    一、依法合规监测与预警,尽职汇报监测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5 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关于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接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10〕7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2〕7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4〕138号)《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产权进行网上交易的通知》(青公资〔2018〕15号)以及《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托国务院国资委特许青交市场国有资产交易监测资格,

通过国务院国资委全国统一的“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与预警”系统,青交市场及时黄南州国资委介绍了监测预警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向黄南州国资委提供了产权交易监测报告,有效预警国有资产场外交易案情。

(青海省各州、地市国有资产网络“交易、监测与预警”系统)

    本次监测报告的报送,充分展现了青交市场“国有资产信息披露监测与预警”职能,积极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向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部门预警国有资产场外交易案情,实现省国有资产交易纳入全国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杜绝国有资产场外暗箱交易。

    二、发挥网络平台优势,共建地方产权交易平台

    为进一步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统一部署,完成省级产权交易机构互联互通,青交市场与与黄南州国资委、黄南州财政局、同仁市财政局共同完成了黄南州资产交易平台的搭建工作,同时与黄南州相关企业进行了对接。

(与黄南州财政局共商建立资产交易平台)

    黄南州资产交易平台的成立,标志着下一步青交市场将向黄南州通过微信公共平台,宣导国有资产交易法规,共同学习国资法规,青交市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承担职责与各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在房产、设备、车辆、股权、土地等国有资产交易工作环节中形成常态化互动,共同“高效、快捷”做好国有资产交易工作。同时积极、即时发挥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产权交易信息披露、监测与预警”作用,对国有资产场外违法交易国有资产的行为通过公共平台即时告知资产管理人员,同时宣贯企业国有资产场外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危害性,宣贯“产权交易凭证”是企事业单位财务做账依据;是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企事业单位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财务部门国有资产转让合法行为及合法账务处理的重点。将青交市场国资交易工作深入融入到黄南州国资管理中。

    三、贯彻落实“三位一体”监管机制,构建全口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近年来,青交市场为了杜绝国有资产场外交易、发挥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资产信息披露监测与预警”职能,积极参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省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察‘三位一体’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构建了财政、国资等监管部门全口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青交市场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监测与合作平台,积极宣贯国资交易法规,发挥场外交易预警作用。通过建立多品种、多要素网络交易平台,健全了股权交易市场、增资扩股市场、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实物资产交易市场、房地产租赁市场、自然资源类交易市场、工矿企业拆迁市场的网络化“八大要素市场”,正在努力实现全省国有资产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披露、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测预警的“五个统一”,为努力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助力国企改革、盘活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工作部署发挥了积极作用。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资质与功能:

国务院国资委接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与预警系统的产权交易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从事央企实物资产转让的产权交易机构

青海省财政厅选定、财政部金融司备案的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青海省国资委确定、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全省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

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理事单位

办公室      0971-6113361     实物资产交易部  0971-6331336

审核鉴证部   0971-6330690     网络信息部      0971-6331015           

产股权交易部 0971-6105249        传真    0971-6113361        

网址   http://www.qhcqjy.com     E-mail:qhcqjy@163.vip.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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