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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院有序推进司法拍卖改革

2013-07-30 10:09:32.0 来源: 点击数:656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以下简称《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2月份最高法院组织召开了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工作会议,并就《规定》的实施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目前青海全省法院有序推进新一轮司法拍卖改革工作。

这次司法拍卖改革的核心内容是通过司法拍卖程序改革,建立起分离制衡司法拍卖权运行机制的阳光拍卖,遏制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恶意串通和“关门拍卖”、“职业控场”以及围标、串标、黑恶势力控场等不良问题出现,提高成交率、增值率,降低流拍率、降价率,以实现资产处置价格最大化,增强涉诉资产交易的公正性,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实施这项改革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建立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信息全部上网、拍卖保证金网上支付、网上电子竞价,应用信息技术最大程度确保资产拍卖信息播散、竞买人信息保密并实现资产处置价格最大化。

青海高院按照最高院要求,有序推进新一轮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平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已于3月1日试运行并于本月初正式开通。隶属该网站的八个中级法院子网页也将于今年5月陆续开通,目前各中级法院积极进行拟开通前的标准工作。开通后各级法院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自主操作”的运行机制,依托该网站,上下联动开展青海省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二是省高级法院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安排,已完成对全省各中级法院诉讼资产网信息管理员的培训工作,并要求各中院委托拍卖管理部门依据所辖基层法院的条件,一并对拟授权开通网页的基层法院进行培训。目前大多数基层法院已接受管辖中级法院的培训,网页信息发布操纵熟练;三是为贯彻实施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省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并根据实际工作先后制定了《委托拍卖管理部门确定评估、拍卖机构工作规程》、《关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信息发布管理权限的规定>(试行)》,以及制定了规范应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随机摇号软件,相关配套文书式样。在省高级法院统一安排部署,多数中级法院已对拟授权开通的本地网页也及时制作了相应管理规定和制定规范。

省高级法院将积极做好推行网上竞价制度的准备工作,力争在今年底前启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的竞买人网上报名系统和网上竞价系统。确保用好这个重要载体和工作平台,提早实现我省司法拍卖改革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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