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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完善西宁市存量(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9-25 18:14:39.0 来源: 点击数:108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完善西宁市存量(闲置)
资产盘活工作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西宁市存量(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增效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 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8


 
 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西宁市存量(闲置) 资产盘活工作增效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加快盘活存量资产,市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专班在《西宁市闲置资产盘活增效行动方案》(宁政办函〔2024〕69号)的基础上,按条线分领域,进一步细化存量资产分类标准,搭建信息管理系统,有力有效推进存量资产盘活,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效果导向,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全市重点工作,树牢建树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提升存量资产利用效益,盘活存量、扩充容量,与扩大有效投资和化解债务相结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突出更精准。细化存量资产分类标准,通过系统化平台进行全面摸底、统一管理,确保资产范畴明确、盘活底数清晰,聚焦重大领域、行业、区域,分类推进,先易后难,精准调度。
    ——突出更有效。聚焦难点堵点,加强政策供给,解决共性问题,加快引入具备科技含量、产业体量、税收增加、就业容量、环境质量的高质量项目,实现“因盘而活、盘而有效”。
    ——突出更可行。注重典型引领,以盘活存量资产先行先试项目为示范,推出典型案例,形成带动效益,回收资金、增量资金优先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债务还本付息,实现良性循环。
    二、理清资产分类,合理有序盘活
    进一步按条线分领域,制定存量资产分类标准,印发《西宁市存量资产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土地。主要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长期未出让、闲置未利用或利用不充分、产出低的土地。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国企持有项目土地、仓储物流用地以及其他储备土地等。
    (二)房产。主要指长期未投入使用、连续空置一定时间或使用率较低,具备盘活利用条件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商务楼宇、商业设施、行政事业单位用房、存量住宅、工业厂房、历史文化资源、公共基础设施等。
    (三)无形类资产。主要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低效使用的股债权,以及各类主体持有的具有价值潜力的工业产能。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存量资产类别进行补充完善。
    三、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盘活
    在已建立的市闲置资产盘活增效工作协调机制基础上,设工作专班统筹开展存量(闲置)资产盘活工作,专班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主任担任专班组长。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并按工作职责抓好各专组工作。存量(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实行分管副市长每月跟踪调度机制。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做好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各专组、各相关部门和地 区开展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市委市政府。
     (一)加强责任分工
    为有效推动存量(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强化责任分工,设立以下工作专组。
    1.存量土地类盘活组
    组   长:刘 喜  市自规局局长
    成   员: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全市土地存量资产盘活工作,研究制定规划、土地、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政策,组织各县区、园区,市直 部门、国有企业开展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工作。
    2.存量房产类盘活组
    组  长:李积星 市房产局局长
    成   员: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商业楼宇、政府或国有投资平台建设未出售的商品住房,无安置使用计划的棚改安置房、闲置公租房、未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及其他需盘活的存量(闲置)住宅的盘活工作。
    3.商业设施和业态盘活组
    组   长:陈晓萍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宾馆酒店、大型超市、家居卖场等商业项目的盘活工作。组织各县区和有招商任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将存量资产作为重要载体,开展新质生产力项目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加快项目招引、产业导入。
    4. 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盘活组
    组   长:郭秀萍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以及账内账外、所有、占有、使用的存在闲置面积的房屋和构筑物,包括行政办公、科研教育、社区用房、民政医疗等资源,以及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国有企业管理的(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 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在确保公益属性及运营维护的前提下,可开展满足公共需求经营活动的闲置1年以上未使用的附属用房及其他存量资产的盘活工作。
    5. 工业厂房类盘活组
    组   长:芦 彬 市工信局局长、王 雁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促局局长 
    成   员: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建筑质量较好,长期空置或使用率低,具备盘活价值的工业厂房和附属建筑的盘活工作。
    6.文旅资源类盘活组
    组   长:陈  科  市文旅广电局局长、 鲁青和  市城建局局长 
    成   员: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具备盘活利用条件、未进行有效利用或价值 发挥不充分的文化旅游存量资源,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盘活,并负责依托文旅产业盘活其他存量(闲置)资产工作。
    7. 公共基础设施广告位盘活组
    组  长:鲁青和 市城建局局长
    成  员: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管理的城市路桥市政基础设施低效附属广告位和城市照明市政基础设施低效附属广告位。包括灯箱式路名牌、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等设置的,符合安全要求的低效附属广告位的盘活工作。
    8. 城市公园(广场)附属用房盘活组
    组  长:周仁义  市林草局局长、鲁青和  市城建局局长

    成  员: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城市开放式公园等在确保公益属性及运营维护的前提下,可开展满足游客需求经营活动的闲置附属用房盘活工作。
    9.公共停车场盘活组
    组   长 :祁 芝 伟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 :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城市未进行有效利用或价值发挥不充分的公共停车场盘活工作。
    10.股权债权资产盘活组
    组   长 :徐 进  市国资委主任、郭秀萍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国有企业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对经营情况不善,现有资产未有效发挥价值的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股权,以及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账面逾期或状态非正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债权(包括有价证券、对外借款、厂房代建款、担保代偿款等各项债权资产)等资产的盘活。
    11.工业产能盘活组
    组   长 :芦 彬  市工信局局长、吴秀霞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局长 

    成   员 :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工业经济产出效益不满足相关要求的低效产能的盘活工作。
    (二)部门发力补位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发挥“府院联动”联络沟通协调职责,对接各级法院加力处置涉法涉诉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形成案例做法,助力加快实现存量资产盘活。市数据局负责,市测绘院配合加快推进全市存量资产盘活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梳理整合全市闲置系统平台,探索推进数据资产化,进一步做强做优数字经济。市委金融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结合本部门职能主动推动相应类别存量资产盘活。市审计局立足审计监督,对重点工作给予相应支持
    (三)属地统筹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协调推动机制,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全面摸排存量资产底数,组织开展盘活存量资产工作,同步推进化解债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县区、园区领导包联项目形成典型示范;协助市级有关部门摸排相应领域存量资产底数,配合盘活市级存量资产。
    四、落实重点任务,多措并举盘活
    (一)明确分类标准,支撑资产盘点。把资产分类作为明确分工、条线推进的基础前提,充分参考上位依据、业内规则,区分土地、房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类别,制定各类存量资产分类标准,明确概念界定和主管部门,实行动态补充完善,确保覆盖全面、职责明确、利于操作。
    (二)搭建系统平台,精准调度管理。积极借鉴外地典型做 法和先进经验,搭建存量资产盘活管理系统,围绕资产盘活系统应用模块、场景、功能和成效,利用信息化方式加快存量资产盘点,逐步实现产权交易、统计监测、招商引资等功能,做到动态管理、精准调度。
    (三)摸清资产底数,实施台账管理。分领域对市、区两级有形、无形等各类存量资产进行全面摸排,先摸清国有存量资产,再摸清社会主体持有存量资产。依托存量资产盘活管理系统,同步建立资产台账、问题台账、责任台账,一项一策制定盘活方案,明确盘活路径、时间节点、责任分工。
    (四)强化政策支撑,推动难题破解。聚焦共性问题,加强 政策创新,着力破解堵点,组织需求部门“发球”、责任部门“接球”,制定出台盘活存量资产“政策包”。持续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监管、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综合研判,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加强指导,确保各项政策发挥有效作用,经得起实践检验。发挥司法、公安等部门作用,破解一批涉法涉诉难点问题,助力加快实现资产盘活。
    (五)优化实施路径,推动有效盘活。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用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产权交易等多种盘活方式,聚焦资源导入,把存量资源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优化产业业态,大力引进龙头企业,注重导入科技创新成果,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推动盘活存量与培育增量有机结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闲置资产盘活、生产经营激活、优势产业聚合的综合效应。
    (六)开展观摩交流,推广典型案例。优选盘活存量资产典型项目,适时组织现场观摩,开展经验交流,互比互学互看。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持续挖掘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项目案例,分批推出典型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可学可鉴的路径方法,为各县区、园区、各部门推进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提供示范和参考。
    五、加强措施保障,真抓实干盘活
    (一)加强组织推动。全市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调联动,形成“一盘棋”工作合力。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服务保障作用,各专组及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各园区要将盘活存量资产作为一项全市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认真组织研究,逐项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立“月通报、季评估、半年点评、年度考核”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扎实推动全市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同推进。市级工作专班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分别制定完善本领域盘活存量资产专项子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年度目标、时间节点。各部门加强针对性研究,及时解决其他部门和各县区、各园区提出的领域性问题,主动制定出台促进存量资产盘活政策举措。实施分级调度,一般性问题由本地区、本部门研究解决,跨区域、跨领域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由市级工作专班协调推动,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三)加强智力支撑。充分吸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研究搭建西宁市存量资产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存量资产信息化台账,搭建资产检索、动态管理、精准调度、产权交易、统计监测、招商引资、盘活成效监测等功能模块,提高盘活存量资产信息化水平。同时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针对性研究、专业化培训,为全市存量资产盘活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各园区、各部门及时向市级工作专班报送重点工作进展、盘活工作成效。市级工作专班定期 编发工作动态、信息简报、案例汇编、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进度滞后的督促提醒。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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